我原是固定工,自单位黄了,2001年改个人交养老保险后一直未缴。现在是低保残疾人员。补激五万多的本金都困难,还让我交一万多的滞纳利息实在承担不起。能减免滞纳利息吗?(他说没收滞纳金,通知单上确实标注“滞纳金;O”,既然没滞纳金何谈利息呢?)
2025-12-01 00:0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养老保险和税收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情况符合规定的条件,您可以申请缓缴或减免滞纳金。 首先,您需要了解自己的具体缴费情况以及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您在2001年之前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了保费,那么即使在2001年后单位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社保基金未能及时支付,您仍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缓缴或减免滞纳金。 其次,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获取更详细的政策信息和申请流程。他们可能会为您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以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