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劳动合同这个月31日到期,现在的是第三签,请问我需要提前自己跟公司交涉这份合同的情况吗?确认是否跟我续约或不续约。现在的情况是公司一直不提,我担心我自己也没主动问的情况下,任由合同过期,到时失去主动申请仲裁的权益。谢谢
9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双方都能达成一致意见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表示要续签劳动合同,那么您应该积极主动地向公司提出续约的要求,并且询问公司的意向。如果您选择不续约,您可以要求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的一定时间内(如一个月内)通知您终止合同,或者提供相应的补偿金等作为赔偿。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以便将来处理可能存在的争议。如果在合同到期后仍然没有得到回应,您也可以考虑通过书面形式将此事告知公司,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等待公司做出答复。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