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啊… 我是大二的一个学生然后大二上了两个月就出来实习了是交了学费的 实习八个月 这八个月都是基本工资 因为上班的地方和我们学校合作的 主要是如果不实习完这八个月就不给我们学分不给学分就毕业不了 这难道合法嘛… 简单粗暴的来说 就是学校收了我们的学费 还让我们为学校打工 主要是老师还不上心… 爱搭不理的也不管我们 我是这么一个情况 我从别的实习地方辞职了 想再离家近一点的地方实习 可是怎么打老师电话也不理我 发信息也不回 我可以去找别的工作嘛?我上班了呀 也算实习啊 可是学校不给学分
2024-08-31 00:3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实习期间所获得的基本工资应当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如果学校要求实习生必须完成实习期,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培训或指导,那么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因为与学校的沟通不畅而无法继续在该学校实习,您可以考虑向学校提出申请,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学费以及相应的补偿。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实习机会,以确保自己的学习和成长不受影响。 总之,作为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应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行业地位等因素,并与其进行深入沟通,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