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婚现在二审,可被告迟迟不拿传票,故意躲避,现在法院找不到人,法官打电话给我让一起送公告送达,我那么远回来法官既然把我电话拉黑,找不到人,律师说让等着找不到人就只有撤诉,我想知道公告送达可以委托律师吗,我这情况可以用其它方式吗
23天前您好,关于您所遇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其是否愿意配合诉讼程序。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被告,您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方式来送达传票和相关文件。 关于公告送达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送达是指将有关文书通过一定的方式(如张贴在指定地点)通知受送达人的方式。如果您认为公告送达可能对您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可能导致被告逃避或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等,您可以考虑采用其他的送达方式,比如亲自送达、邮寄送达或者电子邮件送达等。 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制定更有效的策略应对这一困境。同时,考虑到公告送达的效率和成本因素,您也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