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妈带着二十万准备离家出走,还有四十万的土地征用款没有领到,她想把这四十万的征用款全部带走,只给我爸留下房子,而且房产证是我的妈名字,如果是我妈提出离婚,那么这个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作为一个出嫁的女儿,我爸提出房子谁都不能要,要求把房子留给我,钱也拿出来平均分割,这样可以吗?
26天前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虑。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您的母亲可以主张对部分财产享有所有权。 离婚协议。如果你们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该协议中明确了财产分割的具体条款,那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房产权属。如果您母亲坚持认为房产应该由她独自拥有,而您父亲坚持房产应归于您所有,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来确定产权归属。 征用款处理。关于征用款的问题,建议您与征收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通常情况下,征用款会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分配给继承人,因此需要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总之,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和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