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了!我是在简阳租了套清水房给员工住,在租的时候由于房子没做防水房东提出怕我员工住在里面用水造成漏水情况,他们要做一层防水,现在房子租期没到我需要退房,我说按合同赔付违约金2个月房租,结果房东说她做的防水算她的实际损耗,她不租给我的话就不会做这个防水,要我赔付,我说不可能是我要赔付这个防水钱,她说要打官司,这个算我需要赔她的损失吗?
2024-11-02 20:2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房东在租赁期间要求对房屋进行防水处理,并且认为该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租房协议中,其中可能会包含关于维修和维护的条款。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东已经完成了防水工作,而您选择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则房东有权从您的租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作为补偿。 如果您选择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支付剩余的租金,那么房东无法要求您赔偿其因防水工作的额外支出。 如果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 建议您与房东进一步沟通,了解具体的赔偿方案,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详细约定相关事项,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