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签合同完后,不让带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说是要到房管局备案,不备案就没法律效律,房子已经推了两个多月没交了,我怕到时候又往后推交房,请问,这份合同我该不该还回去?
2024-11-02 20:1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擅自转让或更改条款,且您在签订合同时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则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购房合同。但是,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例如,因为合同的变更或者因故无法实现原定目标),则可以拒绝返还购房合同,并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