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外遇意外怀孕装作没怀孕骗男方离婚得到房产 离婚没几个月就生下外遇的孩子 男方才知道女方骗离婚得到房产 请问离婚后还能上述所要房产吗 我们户口所在地是黑龙江省那里 但我们在辽宁大连买房居住7年了 孩子也在这里上学 我想问一下 我可以在我们所居住地 法院可以上告女方吗 谢谢 请求答案
2025-10-23 02:41在您的情况下,您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协议和法院判决书通常会详细记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则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该房屋。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房屋所有权,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但是,在此之前,请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并且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您也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以及法院的具体裁决结果。如果您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房屋归属问题,那么您可能无法直接要求对方归还房产。 关于户口所在地和住所地的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审理案件时主要依据原告的住所地来确定管辖范围。所以,即使您现在在辽宁大连居住,仍然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具体是否能够成功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联系,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离婚过程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