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法人在2016年调离工作岗位,名章,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在被使用,对外签订合同付款,这种行为犯法吗?
2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并禁止他人非法占有或使用。如果您的单位法人已离职并调离工作岗位,那么其名章和身份证等财物应由新的法定代表人接收管理。若发现名章仍在被使用且对外签订合同付款的行为,则可能存在不当使用财产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考虑多个因素,例如是否存在恶意侵占或其他犯罪目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及时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的建设,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