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准备离婚,想咨询一些问题,我跟我老公结婚2年,婚后才知道他离异后有孩子且有债务,而且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中表示我们现在所住的房产归他们的孩子所有,房产是在我结婚前有的,没有房贷,但是我老公把房产证也写了我的名字,有一个副本,这个离婚的话,房产怎么算,??第二,我老公债务婚前婚后都有,但是债务我不知情,且也不花在我身上,这个债务离婚的话,会算在我头上吗?谢谢
2025-03-28 19:23首先,关于房产的问题。 如果房产在您结婚前就存在,并且您当时不知道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房产应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登记房屋所有权,无需对方同意。 其次,关于债务的问题。 如果债务不是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承担的,则债务通常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您知道并同意这些债务由您丈夫承担,否则这些债务可能不会被法院认为是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债务将只属于您丈夫一人。 如果您对离婚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