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店面房去年六月租出去了,租期为一年,今年六月份刚好到期。去年的租客5月底已经搬走了,但是他广告牌没拆。新今年的新租客从新换了广告牌,半个月已过去年的租客今天打电话说他的广告牌还要,但是已拆,他们要我赔。我觉得没道理啊,
2024-10-29 10:25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拆除或恢复原状。因此,在您家店面房租赁期间,承租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拆除或恢复原状。 如果您的老租客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按规定拆除或恢复原状,新的租客有权要求您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此外,建议您与新租客进行协商解决争议,或者通过调解等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同时,确保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