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四年,无感情在一起生活了二年,婚前老公给彩礼7万,婚后生活费每月也得一千多,现在分开二年多了基本不怎么回家,请问离婚是否给他们倒钱
2024-07-10 11:47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离婚时是否需要退还彩礼或支付其他费用,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议以及法律规定。在中国的婚姻法中,彩礼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一旦婚姻关系确立,彩礼一般不予退还。但是,如果婚姻关系短暂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退还彩礼。 至于生活费,如果您和您丈夫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生活费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一般不需要单独退还。然而,如果生活费是您个人支付的,且您丈夫没有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方分担这部分费用。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如果双方有子女,还需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建议您在离婚前与丈夫进行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