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案件 案情:当事人(女方)80岁,现居北京,在合肥市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是婚内共同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现在男方已经过世,两个女儿,一个女儿放弃继承权,另一个女儿联系不上,不知道到家庭住址,当事人现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想与女儿分遗产份额,将房子卖掉, 对律师要求:律师从业10年以上,专业程度高
2024-11-13 18:16尊敬的当事人, 首先,我必须强调的是,在处理任何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时,都应该遵循公正和公平的原则。您的情况中,您需要确定哪些权利属于您,并且如何分配这些权利。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通常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但是,如果存在遗嘱或者特殊情况下可以变更或撤销遗嘱,则可能会影响到继承人的范围和份额。 关于房产出售,建议先与女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因为这涉及到房产所有权和债务关系。如果您无法与女儿取得联系,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地产评估师来评估房产的价值,并以此为基础来决定是否出售房产以及如何分配所得款项。 此外,由于您提到您有一个女儿放弃继承权,这意味着她不再享有遗产继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通知其他继承人,以确保他们也能够参与分配遗产。 最后,请记得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祝您好运!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