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婚纱影楼一名摄影师,和影楼老板已签合同,工作期限为一年,但是中途月底发工资的时候,因为顾客的原因,(因为我说了一句不严重的话,导致娇生惯养的孩子哭了,结果跑单)扣除工资2000,我觉得非常不合理,影楼通常的扣钱是损失多少扣多少,而老板和我说,一个顾客跑单,出去会影响名声,导致多个顾客不来消费这样的借口扣除我工资2000,按照合同,是不是我作为乙方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不同意扣除我2000的工资,可否提出解除合同保护自己,并且拿到5000元老板压金,就是压我的钱,麻烦您帮帮忙解答,在线等您,万分感谢
2024-07-17 18:32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们理解您的困扰。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希望有任何客户流失或对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非常重视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并努力确保我们的服务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报酬,不得随意扣除员工的工资。如果影楼以顾客跑单为由,要求扣除您的工资,那么这可能是违反了劳动法规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影楼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还有权要求影楼退还您支付的压金。压金通常是用于补偿由于某些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的损失,例如因天气原因导致的拍摄延误等。如果影楼未能履行承诺,退还压金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希望您能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如果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力提供帮助和支持。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