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一个研究院工作,劳动合同和院下属建达人力中心签的,派遣至院下属海顺公司工作,现在我想辞职。我之前参加研究院组织的在职研究生学习,研究院让我按照协议把学费退还给院里,但是我了解的之前单位辞职的三个人研究院都没找他们要钱。协议里说的是单位给交50%的学费,个人承担50%,实际上单位交了一万三,我个人交了两万六,单位现在让我退还一万三。等于单位前面也没按协议做事。我现在处于研究生答辩阶段,还没有毕业。我现在的诉求是不想交钱,主要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在这单位工作十年了,单位之前很多事都没按规定做,比如没有按实际收入给我们缴纳社保公积金,工资也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发放。单位只按照自己想执行的标准执行
6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天津的一个研究院工作,并且与研究院签订了劳动合同。您被派遣到该院下属的建达人力中心进行工作,并且您的工资是由该人力中心支付。 关于您要求退款的问题,由于您参加了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并需要按照协议将学费退还给研究院,而研究院未能履行其承诺。因此,您有权要求研究院退回您已经支付的学费。 此外,您还提到您在单位工作期间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未按时缴纳社保公积金,以及工资发放不及时等。这些情况表明,在职员工的权利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您目前所面临的情况,建议您与研究院方面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期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专注于学业和生活,期待您早日完成学业并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