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衡阳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还没入住就欠了1600多元水费,在办过户手续时水表数是对的,室内也没有漏水现象,物业和自来水公司都不承担责任,请问我如果要起诉的话应告谁,有没有胜算?
2024-09-25 19:5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人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您在购买房产时已经支付了水费,并且水表显示数值正确,且房屋内没有漏水现象,那么您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或供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尚未入住,因此可能无法直接证明自己未使用过该房产,从而导致物业公司或供水公司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水电缴费记录、物业缴费通知等,以证明自己的权利。 此外,关于诉讼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但最终结果可能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