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是婚前女方买给我的,指标是我个人花钱竞拍的,不是免费摇号摇到的,离婚时院判决书上写着车是按照婚前财产判给女方,没有写指标的,事情过去八个月,女方因为没有指标而没能过户,现在车在女方那,占着我的指标我没办法买车,我想起诉让女方把指标给我。
2025-01-08 09:43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或车辆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你的情况中,你的汽车是在婚前由女方购买的,并且在购买过程中使用了男方的指标。因此,该汽车被视为婚前财产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就是说,如果女方隐瞒了这些事实,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将汽车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你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也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