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3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在已经到了执行庭了,车主现在没钱一直也不履行执行庭协商的,车主现在名下有套房产但是那套房产被车主民间贷款抵押出去了,请问我现在有优先执行权没?把房产执行在我名下吗?
2024-07-12 00:45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车主名下的房产已经被抵押给其他债权人,那么在执行过程中,您作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通常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债权优先顺序。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抵押权人通常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如果车主的房产已经被抵押,那么抵押权人在执行过程中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包括您)获得房产的变现价值。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权利执行车主的财产,只是您可能需要在抵押权人之后受偿。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执行庭已经介入,您可以向执行庭提出申请,要求对车主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庭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房产进行执行,以及执行的顺序。如果房产的变现价值在满足抵押权人的债权后还有剩余,您可能有权获得这部分剩余价值。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具体的执行程序和可能的执行结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