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我开始在某单位就职,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公司也没有给上任何保险,于2017年9月初离职,没有递交离职申请,直接找经理谈的话,经理同意后交接完成离职,现有一个月11天的工资没有结,共计约4500元左右,如果公司不给结工资,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我的权利,需要找律师吗?费用需要多少,是否请律师的费用比没结清工资还要高,公司是否还有其他补偿?谢谢!
2021-05-15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