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手机店说分配手机给新员工,然后是分期的分期是3699元,首付七百,那七百他们手机店没有拿这七百,也就是说七百首付是做样子骗过分期的人的,实际金额是2999元,当时签了一张协议书,签了协议书才给我拿的手机,我拿到的手机并不是那个价格的,他说做满三月后退还本金,刚做了一个星期他就想把我开除了,我要求换回2999元的手机他们不同意,找工商局有用吗?
2024-12-09 15:1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合同欺诈和违约责任。首先,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 与手机店签订的协议书或合同副本; 您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首付款)的收据或发票; 关于退款条件的约定和任何相关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 其他关于您在购买过程中的沟通记录。 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确实支付了700元作为首付,并且手机的实际价值为2999元。如果手机店未能履行承诺,您可以尝试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以获取法律支持。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行为,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如通过调解机构或者直接起诉至法院来解决争议。请注意,每个地区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