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房产证名字一人一半,在离婚协议上我的一半给赠送给女儿了,现在房子拆迁有没有我一份。
回答数:417
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您的份额已经赠送给女儿,并且没有其他约定或条款说明该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中的份额应当属于女儿所有。因此,即使拆迁补偿款涉及的房屋是双方共同所有的,也不一定需要您参与分割。建议您与女儿沟通并确认具体继承情况。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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