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问我离婚时把房子赠送给儿子了。现在儿子20岁了,我请求前夫房子过户给儿子。可是前夫死活不同意。我经过法律判给儿子了。可是前夫不服。他要求二审,请问二审能把房子判给儿子吗?他还要把房子给他现在的妻儿住。请问前夫有权利给他现在的妻儿住吗,前夫老家也还有房。可是我儿子就只有现在挣的房子,我还想问问判决书有时间限吗?
7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且该约定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则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支持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直接将房屋过户给您的儿子,因为房产所有权是基于个人身份和财产状况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转让或继承。 其次,关于前夫是否可以拒绝过户并将其妻子及子女安置在其现有住房的问题,这个问题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已获得法院的判决,并且被告方已经同意履行义务,那么法院会倾向于执行判决。然而,如果被告方坚持不接受判决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诉讼程序的延长或者可能被驳回。 最后,关于判决书的有效期限问题,这通常由法院规定,不同地区的法院对此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规定有效期,那么该判决书的有效期通常为判决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具体日期可能因地区而异。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此事,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