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车撞死人,自己在看守所给公司签了份承诺书因自己私自开车撞死人自己自愿承担一半费用,是公司打印好让律师到看守所让我签的,但我是公车公用。当时在交警大队也是写的公车公用送货用车,现在从看守所出来了交警当时的口供能证明公车公用吗
2025-04-04 13:16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被告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并签署了承诺书表示愿意承担事故的一半费用。这个行为可能涉及到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问题。 关于交警大队出具的公车公用的证据,通常情况下,这种口头陈述或书面记录如果能够得到其他相关证人的证实,可能会被法院认为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因此,在考虑是否采纳这些证据时,应当尽可能地收集和审查相关的证言和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建议您与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您对某些条款或者解释存在疑问,可以向律师提出询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保持谨慎和理智的态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