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 我想咨询,我婚前有套房产,属于职工福利房,手续只有购房协议跟收据,房子是我前夫买的,没有房产证也不能过户,至今还是我前夫的名字,仅仅是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上写明给我了。我现在的老公,偷着拿这些手续放他朋友那里抵押了,钱我也没见到。请问,抵押有效吗?我能要回自己的手续吗?或者直接不要了,补办一套,可以吗?
2021-07-23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