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8月在中介于卖方签订三方合同购的廊坊一处二手房,由于房产证还没有下发,没有过户,合同约定我先支付百分之五十首付,待过户再付尾款,2016年7月房价大幅上涨,卖家想违约,我不同意,并起诉确权,已胜诉。今年春天已向法院起诉过户,但还未开庭,现6月3日廊坊出台限购政策,我不符合购房条件,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如果卖方以我没有购房资格,起诉解除合同,法院会支持吗?我不想解除合同,我需要这套房子,可是现在没有购房资格,怎么办?
2021-07-07 11:1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