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给乙方房子三年了,今年乙方突然让我交个人所得税,以此为由不给房租(5.7万元),合同规定三月份交房租,到四月份以后怎么办。
20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违约金。在本案例中,由于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剩余的租金和相应的违约金。此外,如果乙方已经拖欠租金时间较长,出租人还可以主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等费用。具体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