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要咨询的是我和物业公司的物业协议中,有关收费内容和标准的争议。图片是我们的物业协议。物业公司收取我的费用有1:根据房产证建筑面积×0.4元/月.平方米。2:公共照明费每户每年36元。3:储藏室面积(无产权证)×0.2/月.平方米。我的异议是,根据协议内容,1:公共照明费没有写进协议内容,不可收取,或按实际支出分摊。2:储藏室不可收取费用,因为他没有写进协议内容或者不是协议内容中的第三条第二项,住宅面积。
2020-04-15 09:40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