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向您请教。我所在工作的外资企业。由于工厂大规模扩建,公司强行要求休息5-7天。而且,休息时间要扣除带薪年假来顶替。如果没有年假,就按照事假来扣除薪水,或者用加班顶替。我想问问,这样合理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是表明合理或者不合理的。感谢您。
回答数:30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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