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打工,工地是包工头的形式,包工头是跟一家公司承包工程的,现在我爸在包工头承包的地方上班,突然脑出血,吐血,现在再医院治疗,工地没给我爸买保险。我想问这算不算工伤,包工头和给包工头工程的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5天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应当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您的父亲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并且被诊断为脑出血、吐血等疾病,那么您可能有权利要求认定其为工伤,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父亲是在工作中受了伤害。如果您认为包工头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导致您的父亲受伤,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赔偿。 关于公司的责任,由于该公司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因此该公司有可能对您的父亲的工伤负有一定的责任。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