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上海-上海 时间:2017-02-20 21:51:00 客人和店家签订合同,付了定金,然后对签好的合同条款中价格有异议,客人希望降价或者给更多好处,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店家退还定金,解除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客户声称自己签合同时候没有仔细看清,才会签下合同。客户以店家找到新客户为理由,要求店家赔付双倍定金。请问店家需要赔付吗?到底谁违约了?
回答数:315
看谁先违约了,先违约的乙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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