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爸妈妈在2011年5月5日跟这个老板从射阳到淮安洪泽打工,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做到2016年的六月多的时候在工作中,我父亲和老板发生口角争执布干了,可我的母亲还在此工作没有不干老板也没有说不用我母亲工作,所以喔妈妈还在老板这烧饭洗衣喂鸭子,种菜,在十月九号老板回家有事我母亲在外面做事把腿摔断了,刚好点拿着拐棍能走了,又开始工作,到今年2017年六月工作慢一年问老板要工资,(老板说不给,没有工资)我妈妈她今年56岁了,我想请问律师像这个情况我母亲的工资还能要到吗
2021-07-13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