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9.15和公司协议离职并签订离职协议,约定11.10发放离职补偿金。但11.8公司要求补缴当年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差额个人部分,因离职后剩余未发放工资不足以支付补缴费用,公司要求从离职补偿金中扣除,请问这样合理吗?
回答数:547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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