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案的借款能否退还的问题。 我在2017年12月份领了结婚证,在领证前女方问我借了一笔人民币,领证当天又借了一笔,可是时隔几日,我发现她又跟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办理了离婚手续,不知道这比钱能否要回来?
2025-05-06 04: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该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无权要求偿还。 如果您发现对方存在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婚姻破裂,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