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原来是a地农村户口,出嫁后迁户口到b地,仍是农村户口。在b地得不到承包土地,也没有申请宅基地。村里在我妈嫁过来前已经分了宅基地。 现在a地要进行土地确权,娘家答应给征地款,但不肯给返还地(宅基地)。a地娘家说法是:“农村村民只能在其户口所在村内申请宅基地和使用宅基地,而不 能到其他村内申请宅基地和使用宅基地。” 请问娘家说法正确吗?外嫁女(已转户口到夫家,仍是农村户口,但在夫家没有返还地,也没有承包土地)不能获得娘家的返还地吗?
2025-09-23 07:13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承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并有权自主决定承包方式。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出嫁后并未改变户籍所在地,因此仍然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可以依法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承包经营。 至于您提到的“娘家说法”,即农村村民只能在其户口所在村内申请宅基地和使用宅基地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申请宅基地或使用权,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可。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外嫁女仍可以向娘家要求返还相应的土地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您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建议您与娘家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