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离婚后,离婚协议书是把房产给孩子,但一直未办理过户,后来房子拆迁,双方重新达成了协议,分割了房产,男方分了3套房,女方分了一套,现在还在要给父亲打官司争夺房产,当事人是父亲一方,想找律师帮忙
2024-07-07 04:15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一方想要争夺房产,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首先,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取决于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双方是否自愿签订。其次,房产拆迁后重新达成的分割协议,需要考虑该协议是否已经正式生效,以及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关过户手续。 如果离婚协议书和拆迁后的分割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并且父亲一方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其主张,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父亲一方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将帮助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搜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并代表父亲一方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和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协议的法律效力、评估房产的价值、分析房产分割的合理性等。此外,律师还可以协助父亲一方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 总之,父亲一方在争夺房产的过程中,应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