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业务人员,再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办理了停薪留职。 之后,他个人开始以公司的名义办业务,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4-26 11:13停薪留职是一种特殊的人事管理方式,它允许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仍保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在离职期间仍然继续从事原单位的工作,并且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则可能涉及不当得利和违反商业秘密等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即使该员工在离职后仍以公司的名义开展工作,也可能构成违约或侵权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是否违法。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