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抱歉打扰到您!我想问一下,我朋友在私人借款借了8000块钱,到手7000,期限是10天,要还9000!到期后没还上,还了2000的利息!然后又过了十天,又没还上,又给了2000的利息!现在还不上本金和利息,人家总上门来找事!请问他们这种借贷行为属不属于高利贷?还有他们这样的做法存不存在不合法的地方?另外他们还说不及时还上会找人来“弄”他!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您!想听你们专业人士的悉心解答!谢谢!
2025-02-03 14:02首先,关于您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是否属于高利贷以及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借款利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贷款利率上限,即年利率24%,则可能被认定为高利贷。 至于他们要求及时还款并威胁要采取措施的情况,这可能会构成恐吓或暴力催收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报警处理,以保护自己不受非法侵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