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跟生产副总经理协商购买成品件的工资定额上产生分歧, 由于语言冲突 我的情绪激动 , 从车间取来木棍想打他 , 由于同事的及时阻拦 ,没伤害到副总经理 , 在公司的处罚完成之后 让我待岗学习,公司里说这个学习可能没有期限,在学习期间没有工资 请问劳动法规定最长时间学多久,如果我起诉公司进行维权,能得到什么补偿,如果说在我起诉公司以后给我安排工作不适合我的家庭条件怎么办,经过公司处理这件事情感觉自己也不想干了,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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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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