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在朝阳北路我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到一个没红绿灯路口左转向西在将要使出朝阳路时,一辆125大摩托车撞在我车右前轮。我车全险,摩托车是三无。当时打了120报了保险,主动送伤者到医院,我垫付的门诊费用3600。后经诊断说腿部韧带拉伤。前后两次住院花了七八万。交警当初认定我的主责,因为我也认为没什么事就签了字。请问律师如果起诉到法院,责任认定是否有重新界定的可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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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证据是可以重新界定的,一般这种签了责任书的,几率很小,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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