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安车主,在2017年7月14日与一辆思威车发生刮蹭事故,对方车主61岁,7月1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自行协商协议,协议内容是对方赔偿双方责任,并且签字按了手印,但是对方不承认!7月24日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判定我车车损1000多元,对方车损5000多元,我保险理赔金除去我的赔款后,还要给对方赔偿1900元,但是我未支付对方,对方要提起诉讼,说的是要告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哪条法律的规定?对方提起诉讼,我要支付什么钱吗?求助,谢谢!
2017-10-24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