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今年9月18号进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两个月,11月17号早上八点通知我试用期没过,(10月15号到17号早上一直夜班,也就是说17号凌晨零点到早上八点我在上班)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有赔偿吗?谢谢
回答数:405
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建议协商处理,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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