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标了一个免税的进口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我公司是设备代理但没有外贸进出口资质,一般这种免税进口设备采购项目如果中标方没有外贸进出口资质会聘请第三方外贸公司做代理,买方、卖方和外贸公司签三方合同,买方将款项支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负责办理免税及设备进口事宜,但本项目中买方财务人员说2011年国家下发了文件,文件规定只能给中标方支付款项不能给代理支付,如果本项目支付给中标方那中标方不是要给买方开发票吗?这就不是免税合同了啊,所以请问专业的律师,2011年有过这样的规定吗?
2021-05-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