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在小饭店上班期间内,烫伤了脚,老板就带着去医院包扎一次,就不去了,告诉我们也不再管了,说不用上药就让在家养着,我弟弟是残疾人,他出车祸脑外伤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他雇佣我弟弟这种情况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另外我弟弟在他店里发生的烫伤,他应不应该给出治疗费用,昨天去他店里也没有看到营业执照,这种情况他就可以不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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