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下午,我和室友发生争执,原因在他,在这过程中他就对我言语辱骂,用他的身体撞击我(我比较弱小,他比我壮实高大),撞击我两次并骂我,把我撞到在床上。我忍无可忍还手了,在这过程中我们相互打了几拳,然后因为地滑我倒了,他顺势在后边勒住我脖子,一边锤击我的头,一边辱骂我,我当时快不能呼吸了,让他松手,他没有,一直勒着,我在挣扎的过程中往上打了一下,打完后,他说他眼睛被我打红了,让我赔他医药费,我不赔他就骂我,今天早上还要我陪,我本想洗完衣服和他去,但是今早他又揪住我骂我推搡我,这次我没还手,于是我上报了保卫处,他自己去的病,眼睛医生说休息几天就好了,我想问律师责任如何划分,医药费如何处理我身上也有伤
2025-07-02 23:05您描述的情况属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您的室友确实存在暴力行为,并导致您受伤,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医药费的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势与本次事件有关,也可以考虑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赔偿金额。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即使您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可能需要为您的伤害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视频、照片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