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一家服装厂上班 我当初来上班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说要扣房租跟饭钱干了一个月以后才这么说的 而且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我并没有仔细看 并且合同上面也没有盖公章 他们说如果我现在走的话每个月要扣房租跟饭钱加起来差不多要400了 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这是厂里决定的 但是劳动合同上面并没有特别注明这一点 现在我辞职了要走但是如果我中间不干的话,我这半年的饭钱跟房租就没有了 加起来有三四千了 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1-06-20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