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一老乡在2013年8月找我借一万元,当初的理由是给员工发工资,因为是老乡,认识不久便相信了,也没有去她说的开的养生馆察看。后来一直说手头紧,还说在老家买了地皮(感觉在蒙骗人),一直拖延。我工作经常出差,比较忙,后来她在微信上敷衍,然后删了我微信,由于不知她的住址,无法找她要债。 当初口头说月底就还清,不过借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那么我可以随时主张还款要求吗?我还有几年前的电话录音为证。另外,后来从她说的养生馆得知,她只是销售员,并非名片上写的总经理,那么我可以起诉她诈骗罪吗?据说她借款有好几人,有些没有借条,难以要债。同时,我也不知她现在上海还是哪里工作,怎么起诉她?谢谢!
2021-06-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