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送货单签字,没有加工合同,必须按送货单金额付清全部款项?那加工中成衣损耗等有谁承担,这样的送货单就代表结账全额付款?
2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存在加工合同关系,则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应当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加工合同,但通过送货单等形式确认了货物数量和价格,并且双方对此进行了书面或口头协议,则可以视为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若送货单上明确载明了货物的数量和单价,而送货人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数量和单价的真实性,那么送货单上的金额即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送货单本身并不能直接代表完全的付款义务,因为还需结合其他证据(如支付凭证、收货记录等)来确定是否完成了全部的付款过程。 总之,对于上述情况下的处理方式,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包括双方是否存在加工合同关系、是否有书面或口头协议、以及送货单与加工费用之间的关联性等因素。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