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爸爸今年59岁与领居发生口角,隔天邻居两夫妻用武器将我爸打伤致住院半月,报了派出所,验伤是轻微伤,脸部缝了三针,有骨折。对方也有验伤就是一点擦伤也是轻微伤,派出所定责为我爸七对方三的责任。请问他们这样处理对吗?能起诉吗?
2024-11-01 20:21您的父亲被邻居两人打伤并造成面部缝合和骨折,这是一起严重的伤害案件,需要谨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警方认定双方责任比例为7:3,则意味着您父亲的伤害主要是由邻居造成的,而邻居的伤害则是次要的。因此,如果您的父亲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邻居的行为造成了他的伤害,并且这些证据足以支持他要求赔偿的要求,那么他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寻求赔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与邻居进行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参与法庭程序以保护您的权益。请注意,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行为都是合法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