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5月中旬在苏州买一辆二手车裸车总价8万,从金融公司贷款了4万,因为没有暂住证车牌挂靠该贷款公司,两年分期,所有正常还款已经半年,买车时车保险总计花了6200元,保险由贷款公司办理的我本人支付的,昨天贷款公司来电告知交强险买车时候还有六个月就没买,现在交强险到期需重新要交1200元钱购买交强险,我说买车时候我已经支付了6200元钱,因为保险太贵我特地问了为什么那么贵,贷款公司说重新买的全险所以才会贵,这次又要我交1200交强险我没交,对方直接把我车开走,说是我严重违约,请问律师我每月按时还贷,这叫违约吗?对方扣我车有道理吗?应该怎么解决?感谢!
2017-11-07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