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厂子干了十天,不想干了,我去人事部办离职手续,他们说,我离职就没有工资,说我还没入职,还在实习期。这样是合法的吗
28天前在实践中,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通常不会得到工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些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在离开前支付一定的“提前离职费”,以补偿公司在培训和招聘新员工方面的成本。这种费用通常是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合同中的承诺时间来计算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试用期已经结束,并且您被要求支付“提前离职费”作为对公司的补偿,那么这个做法可能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应该受到任何经济惩罚或费用。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